為了實現一個農貿交易場所,即農貿市場的落成,需經過規劃、設計、建設、經營階段,其中各大階段還能再行細分,如新老市場的建設側重點不同,經營籌備的招商對象也不同。農貿的本質是農產品的流通及形態轉化,最終發揮解決生活需求的作用。但市場的使用功能卻頻頻與建設思路脫軌,無法滿足需求,使用功能作為決定建設投入所發揮實際價值的核心,屢遭忽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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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導致經營功能發揮不佳的幾個重要原因如下:
1、投資建造方、規劃設計方、經營使用方,多方分離
同一個項目,在不同階段由不同的角色主導,真正負責長期經營的角色,往往在前期的設計建設階段,并不參與需求論證;更常見的情況是,一個市場立項后再確定規劃設計單位,設計完成后確定施工單位,竣工驗收后確定經營單位。這就導致各階段的配合單位不斷變換,使用方反而無權利提出使用功能上的需求,最終常見的結果是耗資巨大,反響甚微。

這是目前國情下普遍存在的現象,也是大環境、大規則下的必然結果。更有甚者各方利益出發點不統一,項目落成前已進行多輪內耗,舉步維艱。
2、跨專業、跨行業的業余規劃思維
概括即“取短補長”,用薄弱的技術能力跨專業包攬多項工作,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部分農貿市場EPC(設計施工總承包)或EPCO(設計施工經營總承包)項目,這類項目的出現,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,也避免了多方分離的弊端,但更大程度上提供了“大包大攬”的機會,承接多項工作后,為了利益最大化與節約成本,跨專業包攬全部工作。
這個現象的出現,和正常工作的流程繁瑣無法脫離干系,為了規避復雜的流程不得已而合并多項工作,卻過猶不及引發了在項目上一家獨大的情況,無法綜合各領域的專業思路,無法集思廣益,更有甚者背離專業領域。

很常見的例子是:一些住宅配套的市場,位于住宅底層裙房,作為一個市場卻沒有經過符合行業標準的規劃設計和經營籌備,而是由住宅設計單位打包設計,且由開發商直接將農貿市場內的攤位進行銷售,最后交由小區物業一并管理。這樣建成的市場一定與行業規范處處沖突,也無法發揮應有的菜籃子功能。
3、流程、手續繁多,進度慢,效率低下

為了滿足報規、報建手續所要求,不得不進行的妥協,這些妥協之舉往往無關是否合乎規范,或是在滿足規范的前提下仍然無法通過審查,從而強制改變使用功能、降低合理性、破壞統一規劃思路。為了在諸多流程中盡快推進工作,經常性發生無意義的修改,以及可以一次性解決的問題被迫分成多次解決,白白浪費了時間精力,更是增加了經營方為項目提供指導思想的難度,導致工作進度和建設、經營配合嚴重滯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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